医保每月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因人群和地区政策不同有所差异,在职职工一般按缴费基数的2%划入,退休人员按当地规定定额划入或根据统账结合缴费情况计算。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特定情形下可取出,如出国定居、参保人死亡等。
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入金额计算方式为本人缴费基数×2%。例如张某,在职职工,单位参保缴费基数为5500元/月,每月划入个人账户110元(5500 * 2%)。不同地区可能会有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规定,像广州缴费基数下限为6236元,上限为31179元,所以广州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入124.72—623.58元(部分实施长护险政策的地区,个人账户实际到账金额还要扣除长护险金额)。
对于退休职工,划入方式各地不同。部分地区是每月定额划入,如有的地方是70元/人·月;部分地区则根据统账结合缴费情况计算,比如2023年1月1日门诊统筹实施前已办理医保退休清算的人员按一定标准划入,2023年1月1日门诊统筹实施后退休清算的人员,按照本地统账结合缴费月数与本地实际缴费月数之比再乘以一个固定金额(如70元/人·月)的标准划入。像李某,2024年5月办理医保退休清算时,本地统账结合缴费月数为265个月,本地实际缴费月数为300个月,每月划入个人账户(265/300)*70元 = 61.83元;还有些地区对于已办理医保退休免缴费手续的退休职工,会按照当地2021年度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划入。如黄冈政策,按统账结合系数等因素计算,如陈某每月划入69.17元(2767 * 2.5%*1,统账结合系数 = 250/180,取值1) 。
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并非绝对不能取出,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可一次性支取。一是出国、出境定居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将余额支付给本人;二是参保职工死亡时,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时,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随同转移。而退休继续缴费(还未达到医保退休条件)人员、灵活就业缴费人员、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划分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本身就无个人账户。
医保个人账户划入金额要依据当地政策和个人情况确定,若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同时要注意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