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范围涵盖符合“三大目录”的医疗费用,但需注意报销比例、自付部分及明确不覆盖的情形。具体包括甲乙类药品、诊疗必要项目及服务设施费用,同时存在六大类不予报销情况,需提前了解规避风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符合“三大目录”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分为甲乙两类,甲类药品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品需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报销。诊疗项目目录覆盖临床必需且安全有效的服务,但挂号费、美容整形等12类项目明确不报。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保障诊疗必需的设施使用,而急救车费、住院陪护费、文娱活动费等9类设施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
医保基金坚决不承担六类费用:工伤与公共卫生支出、第三者侵权责任、境外就医、健康体检、体育健身消费及器官移植材料费等。部分抗癌靶向药虽属目录却有适应症限制,超范围用药无法报销。住院时勿混淆自费耗材,明确“三大目录”边界能减少报销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