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保卡个人账户的最新政策主要围绕共济服务、资金使用及支取方式展开,具体如下:
一、个人账户共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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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方式
支持通过即时调用被绑定人个人账户、医保钱包转账等方式实现跨统筹区或跨省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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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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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跨统筹区 :原有共济途径不变,可支付就医自付费用及居民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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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 :需双方开通“医保钱包”转账功能,支持互相转账支付医药费用及居民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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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统计
2025年1-4月,共济597.5万-598.2万人次,金额达6.88亿-6.93亿元,显著盘活个人账户资金。
二、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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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费用
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住院自付费用(美容、减肥等非疾病治疗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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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医疗
可支付二类疫苗费用及健康体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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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缴费
被共济人可用医保钱包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三、支取条件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支取的情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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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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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身故。
四、划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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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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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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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9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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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以上: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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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4.5%。
以上政策综合了共济服务升级、资金使用规范及支取条件,旨在提升医保个人账户的灵活性和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