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统筹基金原则上仅限参保人本人使用,亲属不能直接使用统筹基金。但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家庭医疗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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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共济
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跨省用于直系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等)缴纳居民医保或支付门诊、住院医疗费用。需在医保系统中完成亲属绑定,并提供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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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限制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仅限参保人本人享受,亲属不能借用或冒用。若亲属使用参保人医保卡就医,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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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条件
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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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及亲属均在本省参加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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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而非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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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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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用于参保人本人医疗费用报销,不可直接支付亲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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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就医时需出示参保人医保卡及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