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工医保需满足特定缴费年限方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关键条件包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达标,且省内实际缴费不少于10年。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因参保时间不同分为三类:1998年之前参保的,总年限满10年、省内实际缴费满10年;1998年至2016年参保的,总年限满15年、省内实际缴费满10年;2017年后参保的,总年限需满25年且省内实际缴费满10年。未达年限者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延长缴费至规定年限,退休后可免缴保费并享受待遇。参保时间以首次参保记录或人社部门认定材料为准,跨地区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退伍军人服役年限及转业后医保缴费均纳入总年限累计。政策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旨在保障参保人权益、促进省内医保公平性。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满年限,可转为城乡居民医保过渡,保留职工医保记录便于后续接续。建议参保人提前规划缴费年限,避免退休后因未达标影响医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