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医保政策,退休必须满足以下缴费年限要求:
一、基本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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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累计缴费年限满3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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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二、特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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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按实际缴费年限10-12年计算(具体年限根据工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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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转为灵活就业后需累计缴费满10年。
三、补缴方式
不足年限可通过以下方式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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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按退休当年社平工资和缴费比例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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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年补缴 :逐年缴费至满足年限要求。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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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包含单位和个人实际缴费部分,不累计个人单独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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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医保待遇与缴费年限直接相关,补缴后即可享受终身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