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停保需根据就业状态选择不同方式办理,具体如下:
一、停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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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重新就业 :在浙江省内新入职单位后,由单位在30日内自动办理参保登记,无需个人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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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重新就业 :需主动办理停保手续,入职新单位后由单位在3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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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其他社保或医保等,可申请停保。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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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推荐)
-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或“随申办市民云”APP,选择“灵活就业登记退出停止参保”或“灵活就业一件事”事项,按指引提交申请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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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至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社银合作”银行网点,填写停保申请表并缴纳手续费。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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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保影响
- 停保期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需自行承担医疗费用;停保期间不可补缴医保费用,恢复参保需补缴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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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参保
- 省内就业后自动恢复医保,省外就业需重新参保;城乡居民医保按年缴费,未缴费次年自动停保。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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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已为其参保,个人无需重复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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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前通过“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官网查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