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医保缴费年限要求为男性累计缴满25年、女性累计缴满20年,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若退休时未达年限,可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以下是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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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规则
- 累计年限包含实际缴费年限(在合肥参保时间)和视同缴费年限(如异地转入、军龄等经认定的年限)。
- 医保中断不影响累计计算,但断缴期间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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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 一次性补缴:按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计算补缴金额,补足后次月享受待遇。
- 继续按月缴费: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缴纳,期间可正常使用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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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外地转入合肥的参保人,需在合肥实际缴费满10年方可办理退休医保。
- 未缴满年限且放弃补缴的,可申请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但终止医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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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医保缴费年限与养老保险年限独立计算,需分别满足条件。
- 补缴时仅计算年限,不补划个人账户资金。
建议提前规划缴费年限,退休前3年可向医保经办机构查询累计年限,避免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