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涵盖了参保条件、缴费标准、报销范围及待遇等多个方面,为城乡居民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以下为详细解读:
1. 参保条件
扬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包括以下人员:
- 具有扬州市户籍的城乡非就业居民;
- 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
- 扬州市行政区域内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和职技校全日制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 取得扬州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非就业人员;
- 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2. 缴费标准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 普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520元/人,同时缴纳长期护理保险20元/人,合计540元/人;
- 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个人缴费290元/人,同时缴纳长期护理保险10元/人,合计300元/人;
- 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
3. 报销范围及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范围包括普通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特殊病种费用。具体待遇如下:
- 门诊报销:起付标准为5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按比例报销;
- 住院报销: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
- 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可享受长期护理服务,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40元。
4. 特别说明
- 新生儿参保: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法定监护人需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手续;
- 困难人员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困难人员,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
总结
扬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为城乡居民提供了全面的医疗保障,缴费标准合理,报销范围广,特别是对困难人员实施全额资助,体现了政策的普惠性和公平性。如果您符合参保条件,建议及时办理参保手续,享受医保带来的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