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和北京已实现通用! 自2023年4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含北京、天津、河北)全面取消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在两地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报销待遇执行参保地政策,普通门诊、住院、购药均无需额外备案,真正实现“一卡通行”的便利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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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全覆盖
天津参保人员在北京的定点医院住院、普通门诊就医或药店购药时,无需提前备案,持卡/码即可实时结算。例如在北京三甲医院看门诊或住院,系统自动按天津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
报销政策“参保地标准”
费用结算遵循“北京目录、天津政策”原则: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北京医保目录报销,但报销比例、起付线等仍按天津规定执行。例如,天津参保人在北京使用某药品,若该药属于北京目录但天津未纳入,则需自费;若两地均纳入,则按天津比例报销。 -
门诊慢特病需单独备案
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待遇需提前在天津办理资格认定或备案手续,否则无法直接结算。普通慢性病患者可先自费后回津手工报销,但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流程。 -
异地购药便捷化
天津医保卡可在北京已开通异地结算的定点药店直接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结算时自动扣除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无需垫付现金。 -
未来服务持续优化
京津冀正推进检查结果互认、药品耗材联合采购等政策,进一步降低医疗成本。例如,部分高价耗材通过区域集采价格下降50%以上,惠及两地参保患者。
提示:建议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两地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机构名单,并确认社保卡状态正常。若遇结算失败,可联系天津医保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