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将个人账户余额共享给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使用,但需注意“钱可共济,卡不共用”——就医购药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仅支付时优先扣除共济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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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操作流程
通过线上渠道(如地方医保小程序、公共服务平台)或线下网点完成家庭成员绑定。例如,河南支持微信/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小程序,进入“家庭共济服务”填写信息并授权;天津则需在医保办事界面点击“个人账户共济管理”添加亲属信息。 -
使用场景与规则
- 门诊/住院费用:共济账户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个人负担费用,优先扣除本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再使用共济资金。
- 药店购药:持本人医保卡或电子凭证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从共济账户扣除。
- 居民医保缴费:部分地区支持用共济账户为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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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共济双方需均为正常参保状态,暂停参保则无法使用。
- 支付顺序遵循“本人账户→共济账户”,若绑定多人共济,优先使用余额较多的账户。
- 解除绑定后,已支付的共济费用不退返(特殊情况除外)。
医保共济政策显著提升了家庭医保资金使用效率,绑定后只需按常规流程刷卡即可自动调用共济账户,真正实现“一人参保,全家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