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参保人员在天津就医可享受“免备案、同城化”医保待遇,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结算,报销比例与唐山同级医院一致。这一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覆盖住院、普通门诊及购药,但门诊慢特病仍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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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备案直接结算
唐山医保参保人员前往天津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普通门诊就医,无需提前办理异地备案手续,持医保卡或电子凭证即可实时结算医疗费用。政策覆盖京津冀区域内718家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天津15家优质医院,如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等。 -
报销待遇“同城同标准”
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规则: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天津医保目录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则与唐山同级医院一致。例如,唐山职工医保在三甲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5%,在天津同级别医院同样适用。 -
门诊慢特病特殊要求
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需先在唐山完成病种资格认定,并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天津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机构。目前唐山已实现5种门诊慢特病京津冀直接结算县区全覆盖。 -
零售药店购药纳入结算
天津251家定点药店支持唐山医保个人账户异地购药直接结算,涵盖常见慢性病用药,进一步减轻垫付压力。
提示:建议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时查询天津开通服务的医疗机构及药店名单,门诊慢特病患者需提前确认参保地备案流程。京津冀医保协同持续深化,未来将逐步扩大病种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