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大病医保政策为居民提供高额医疗费用保障,覆盖住院、门诊慢性病及特药费用,年度最高报销可达75万元,起付线最低1.2万元,报销比例最高达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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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与对象
大病医保覆盖职工和城乡居民,职工医保参保人自动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城乡居民需缴纳基本医保费用(含大病保险)。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参保可追溯享受待遇,灵活就业人员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方可享受。 -
报销标准与比例
- 住院费用:职工在一、二、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85%、85%(退休人员提高5%),城乡居民分别为85%、75%、60%。
- 大病保险:个人自付合规费用超1.2万元后分段报销,10万元以下报60%,10-20万元报65%,20-30万元报70%,30万元以上报75%,年度限额40万元。特药费用另享最高20万元补偿。
- 门诊慢性病:甲类病种报销70%(年度限额15万元),乙类病种按医疗机构级别报销4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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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住院费用在联网医院直接结算,非联网医院需垫付后凭转诊表、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报销(12个工作日内到账)。
- 特药需提交《特药使用评估表》及相关医疗文书,核准后生效1年,期满需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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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倾斜
贫困人员起付线降至6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10%,恶性肿瘤患者年度仅收一次起付标准,精神疾病患者免收起付线。
提示:参保人可通过“济宁人社通APP”缴费或查询待遇,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提高报销比例。政策细节可能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如职工医保电话0537-6990753)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