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职工退休医保补缴规定明确要求:男性需累计缴费满30年、女性满25年,且本地实际缴费不低于10年;若退休时未达标,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按月续缴,补缴标准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9.5%(单位)或9%(灵活就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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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退休时医保缴费需满足性别差异年限(男30年/女25年),同时确保在洛阳市实际缴费满10年。若未达标,需补足差额年限方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
补缴方式与标准
- 一次性补缴: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固定比例计算(单位人员9.5%,灵活就业人员9%)。
- 按月续缴:退休后可继续逐月缴纳至满足年限,适合资金压力较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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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携带退休审批表、身份证等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审核通过后领取《补缴通知单》,完成缴费即可恢复或激活医保待遇。中断3个月内补缴的,可申请报销中断期间的医疗费用。 -
注意事项
补缴后需及时缴费,避免因中断导致待遇暂停;2003年10月前的工龄认定需结合养老退休审批表,仅允许补缴2003年10月至2011年6月区间费用。
退休前务必提前核查缴费记录,合理规划补缴方案,确保医疗待遇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