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医保参保人员可在宁波就医,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选择支持异地结算的定点医院。报销比例和范围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具体待遇可能低于本地就医,建议提前确认备案流程及医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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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前提条件
绍兴医保在宁波使用需通过“浙里办”APP或线下医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有效期通常为1年。临时外出就医(如急诊)无需额外备案,但需保存医疗凭证后续手工报销。职工医保未备案将增加10%个人自理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同理。 -
定点医院范围有限
宁波目前有18家医院支持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如宁波市第一医院等三级机构),药店购药和部分门诊可能不纳入范围。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实时定点医院名单。 -
报销规则差异需注意
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先扣除10%自理部分,再按绍兴政策比例报销。例如,职工医保政策内费用100元,备案后实际报销72元(扣除10%自理后按80%比例),未备案仅报64元。门诊慢性病需确认两地病种目录是否互通。 -
手工报销补充渠道
若医院未开通直接结算,可凭发票、费用清单、病历等材料回绍兴医保局申请手工报销,周期约为30个工作日。急诊费用需提供诊断证明和急诊记录。
提示:建议通过“绍兴医保”微信公众号或致电参保地经办机构(如越城区医保局0575-89102755)核实最新政策,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流程错误影响报销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