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社保基数18500元/月属于2024-2025年四川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标准(22555元/月)的82%,显著高于全省下限(4511元/月),适用于工资收入达到或超过全口径工资60%但未超300%的参保职工。 该基数下,单位和个人需按比例缴纳养老保险(16%+8%)、医疗保险(约6.5%+2%)、失业保险(0.6%+0.4%)等社保费用,具体金额需结合宜宾市失业保险特殊下限(4361元/月)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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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定位与法规依据
四川省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以2023年全口径工资90220元为基准,上限为300%(22555元/月),下限为60%(4511元/月)。18500元处于合理区间,用人单位需据实申报职工工资,若该金额为职工实际月薪,则直接作为缴费基数;若低于或高于上下限,则按上下限标准执行。 -
缴费比例与计算示例
-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8500×16%=2960元/月,个人缴纳18500×8%=1480元/月。
- 医疗保险:单位比例约6.5%(1202.5元),个人2%(370元),部分地区含大病统筹。
- 失业保险:宜宾执行特殊下限4361元,若实际工资18500元高于下限,则按18500×0.6%(单位111元)和0.4%(个人74元)缴纳。
- 工伤/生育保险:单位全额承担,比例分别为0.16%-1.52%(行业风险挂钩)和0.8%(约1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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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适用性
自由职业者若选择18500元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需按20%比例全额自缴(3700元/月),但实际操作中需确认当地是否开放高基数档位选择。医疗保险需单独按年缴纳(2024年标准约6351.84元/年)。
提示:社保基数直接影响未来养老金与医保待遇,建议参保单位与职工核实工资申报准确性,灵活就业者需权衡缴费压力与长期收益。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宜定期关注宜宾市社保局最新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