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慢特病办理流程的核心是“医生诊断+材料提交+机构审核”,需携带病史资料至定点医院开具证明,经镇合管站初审后上报县合管中心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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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与填表
患者需携带出院记录、化验单等病史资料到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就诊,符合条件的由医生填写《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 -
材料提交与初审
将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镇合管站,由工作人员受理并初审,按病种分类整理后汇总上报至县级审核机构。 -
审核与结果通知
县级部门对材料进行最终审核,通过后纳入慢特病管理范围,患者可享受相应医保待遇,未通过者需补充材料或重新申请。
提示:不同病种所需材料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确保材料完整以提高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