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保省内异地就医政策已实现“免备案直接结算”,覆盖2.2万家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省内任意联网机构享受便捷服务,待遇按参保地标准执行。
-
政策核心亮点
省内异地就医取消备案手续,门诊、住院、药店购药均可直接结算。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双向享受医保待遇,临时外出人员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结算比例不降低。个人账户余额支持异地药店直接支付,外配处方未结算的可回参保地报销。 -
适用人群与操作流程
长期居住人员(如退休安置、异地工作)需备案,有效期12个月;临时外出人员(如出差、旅游)无需备案。通过“浙里办”APP“浙里医保”专区可在线办理跨省备案,省内就医直接持卡结算。急诊未备案的,医疗机构上传标志后自动按备案待遇结算。 -
待遇规则与注意事项
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报销标准,门诊慢特病需提前备案。若系统故障需垫付费用,可通过“浙里医保”申请零星报销。目前全省9868家医疗机构、1.2万家药店接入系统,覆盖所有设区市。
提示:建议参保人员提前确认就医机构是否联网,并确保医保卡状态正常。政策持续优化中,最新动态可通过“浙里医保”实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