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职工医保退休政策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25年(男性)/20年(女性)的参保人员,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不足年限可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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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 男性需累计缴费满25年,女性满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 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0年,不足部分需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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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医保待遇
- 终身享受住院、门诊及慢性病报销待遇,个人账户按比例划入。
- 报销比例与在职期间保持一致,起付标准按退休人员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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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 退休时未达缴费年限的,可选择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费用,或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
- 补缴基数按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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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政策
- 灵活就业人员参照职工医保退休政策执行。
- 退役军人军龄可计入视同缴费年限。
提示:建议提前规划缴费年限,退休前咨询医保经办机构核实个人账户状态及补缴金额,确保无缝衔接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