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社保基数8600元属于中等偏上水平,介于全省缴费基数下限(4511元/月)与上限(22555元/月)之间,需按实际工资申报并对应比例缴费。这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具体缴费金额因险种和比例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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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定位与法规依据
8600元高于宜宾失业保险下限(4361元/月),但低于全省三项社保上限(22555元/月)。根据四川省规定,职工工资处于全省全口径工资60%-30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企业需以职工月均工资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档次。 -
企业职工缴费计算示例
-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6%(8600×16%=1376元),个人缴纳8%(688元)。
- 医疗保险:单位约6%-7%(602元),个人2%(172元)。
- 失业保险:单位0.6%(51.6元),个人0.4%(34.4元)。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全额承担,比例分别为0.5%-1.9%和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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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差异
若以8600元为基数参保,养老保险需按20%比例缴纳(1720元/月),远高于最低档902.2元/月。医疗保险需单独计算,通常为基数6%-8%(516-688元/月)。
提示:实际缴费可能因行业或单位政策微调,建议通过宜宾社保中心或电子税务局查询具体金额。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更低基数以减轻负担,但长期来看,较高基数更有利于未来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