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社保基数为10700元时,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扣除五险一金(假设比例为20%)和起征点(5000元)后,应纳税所得额为: $$ 10700 \times (1-20%) - 5000 = 7200 \text{元} $$
二、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7200元属于8000-17000元区间,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三、应纳税额计算 $$ 7200 \times 10% - 210 = 510 \text{元}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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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比例可能因单位政策调整,建议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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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可进一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计算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税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