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肥东县的社保基数上限为27501元,适用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具体适用范围
- 企业职工: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上限为27501元。
- 机关事业单位:同样以27501元为缴费基数上限。
背景与依据
- 政策依据: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33号)等文件规定,肥东县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至27501元。
- 统计依据:缴费基数上限基于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确保社保缴费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
执行时间与注意事项
- 执行时间: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 注意事项:参保单位及个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逾期可能影响社保权益。
提示
肥东县社保基数调整旨在减轻企业和个人缴费负担,同时保障社保体系的可持续性。参保人员可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确保按时足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