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哈密市2024年社保基数及个税计算规则,若某人当月累计工资为13000元(扣除社保和公积金后),其个税计算如下:
一、扣除标准与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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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 :2024年新疆社保基数为10000元,起征点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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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 - 5000元(起征点) - 社保及公积金。
二、个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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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 13000元 - 5000元(起征点) = 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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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 :根据税率表,8000元属于 10%税率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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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算扣除数 :10%税率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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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个税 = 8000元 × 10% - 210元 = 5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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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缴个税 = 590元(无需额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三、到手工资
实缴个税590元,到手工资 = 13000元 - 590元 = 12410元 。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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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需在计算时扣除相应金额后再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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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计算基于2024年政策,若政策调整需以最新规定为准。
若需更精确计算,建议结合具体扣除项使用个税计算器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