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费上限
根据2023年7月起三亚市新实施的社保缴费基数制度,13200元属于企业缴费基数上限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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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新制度下,三亚市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1394元(2023年标准)。若企业缴费基数为13200元,已超过上限,需按11394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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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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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工资总额高于全省平均工资300%,单位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113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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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以职工月工资总额为依据,且需提供工资发放凭证等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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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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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范围为2278.8元至11394元,13200元不在其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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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策调整后,缴费基数不再实行“一年一核定”制度,改为按实际工资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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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0元作为企业缴费基数时,实际执行上限为113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