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7月起三亚市执行的社保缴费基数制度,5400元属于企业缴费基数的上限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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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企业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3798元×300%=11394元。5400元在此范围内,符合企业缴费上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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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该基数适用于所有参保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作为申报社保缴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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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对比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作为基数,即2278.8元-11394元。5400元若为灵活就业人员基数,则对应全省平均工资的约14.02%(5400/3798),属于可选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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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依据
新制度取消了一年一核定制度,改为以职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确保缴费更精准。
总结 :5400元是三亚市2024年7月起企业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标准,灵活就业人员也可选择该基数(需满足比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