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社保基数17500元属于超出当地规定的上限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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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标准
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钦州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14646元/月 (即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任何超过该金额的基数均不计入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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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0元基数的处理方式
17500元明显高于14646元上限,因此该基数不会被采纳。单位和个人需按照14646元作为实际缴费基数执行,超出部分不计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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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保比例参考
以14646元为基数,各险种缴费比例如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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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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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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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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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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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0.8%(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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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若工资高于上限,可与企业协商调整基数或选择其他社保方案,但需以当地社保局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