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社保基数为11000元时,个人所得税计算需分两种情况讨论:
一、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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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11000元(工资)- 5000元(起征点)= 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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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 :3%(对应6000元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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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应纳税额 :6000元 × 3% - 0 = 180元
(该结果与多个来源一致,但需注意实际可能受社保缴纳比例影响)
二、考虑五险一金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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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400元/月(需根据当地实际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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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11000元 - 400元 - 5000元 = 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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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 :10%(对应5000-12000元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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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应纳税额 :5600元 × 10% - 210元 = 350元
(该结果为示例,实际需根据当地社保政策计算)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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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计算未包含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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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广西当地税务部门或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社保缴纳比例及税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