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南宁的社保缴费基数和现行税率政策,工资5700元在扣除起征点后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分析如下:
一、起征点标准
广西南宁目前执行 5000元/月 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且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
二、工资5700元的纳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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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 - 5000元(起征点)$$
$$应纳税所得额 = 5700元 - 5000元 = 700元$$ -
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根据2019年税法,700元属于 3%税率区间 ,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21元 = 700元 \times 3%$$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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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 :若存在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可进一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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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通常与工资基数一致,但需注意社保缴费基数与个税起征点的关系。若社保基数低于5000元,实际起征点仍为5000元。
广西南宁工资570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需根据实际情况确认社保缴费基数及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