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社保基数15100元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范围,介于下限4767元与上限27501元之间,适用于工资水平较高的参保群体。这一标准意味着用人单位需按16%比例缴纳(约2416元/月),个人承担8%(约1208元/月),合计缴费约3624元/月,其中个人缴纳部分全额计入养老个人账户。
- 基数合理性:15100元远超中山市最低缴费基数4767元,表明参保人工资水平高于当地平均线,但仍低于上限27501元,符合广东省统一规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区间。
- 险种差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单独计算(下限2080元、上限26586元),工伤保险则按实际工资申报,因此15100元仅直接影响养老保险缴费金额。
- 灵活就业对比:若以15100元为基数,灵活就业人员需按20%比例全额自缴(约3020元/月),其中12%进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
- 查询与调整:实际缴费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核对,基数每年7月可能随全省社平工资变动调整,当前标准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提示:企业申报时应确保基数与职工实际工资一致,避免虚报或低报。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基数档位,但需权衡当期支出与未来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