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汕尾市社保缴费基数及个税起征点信息,结合19100元的缴费基数计算个税如下:
一、社保缴费基数与工资薪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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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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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汕尾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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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300%(即月平均工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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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0元若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则按实际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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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计算依据
个税以缴费基数为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起征点5000元后计算。
二、个税计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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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 假设19100元为实际缴费基数,则应纳税所得额 = 19100 - 5000 = 14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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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根据2022年税率表,14100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下: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3 0-12000 10 2100 4 12001-25200 20 1410 -
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4100 × 20% - 1410
= 1410元 。
三、其他社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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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16%,均以19100元为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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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为全市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60%,假设19100元在此范围内,则按实际值缴费。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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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19100元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计算;若高于300%,则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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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计算基于2022年数据,实际执行中可能因政策调整发生变化,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
若需更精确的年度累计个税计算,需提供全年工资薪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