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社保基数11700元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自主申报缴费档次,介于当地下限4190元与上限26421元之间,适用于工资收入高于下限但未达上限的参保人群。 该标准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核定依据,单位按20%、个人按8%的比例分担缴费,属于广东省第四类片区(汕尾等11市)的2023-2024年度统一调整范围。
社保基数的确定需遵循“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原则,若职工实际工资低于下限(4190元)则按下限缴纳,高于上限(26421元)则按上限缴纳。11700元属于自主申报区间,反映职工实际收入水平,缴费金额=基数×比例(单位2340元/月,个人936元/月)。需注意,医疗、失业等险种基数可能不同,例如失业保险上限为25431元。
当前标准执行至2024年6月30日,后续可能随全省社平工资调整。建议参保单位定期核对基数,避免因差额补缴产生滞纳金;灵活就业人员需确保账户余额充足,以防断缴影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