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社保基数16200元属于当地最高缴费标准,适用于月平均工资超过省社平工资300%的高收入群体,按照该基数缴纳可享受更高档次的养老、医疗等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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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该基数适用于江门市月收入超过16200元的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用人单位需按员工实际工资申报,但最高不得超过16200元的上限。 -
缴费比例与金额
-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4%(2268元),个人缴纳8%(1296元)
-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5.5%(891元),个人缴纳2%(324元)
- 其他险种(失业、工伤、生育)按对应比例计算,总缴费金额约为工资的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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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差异
按16200元基数缴费后,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额、医保报销上限等显著高于低基数参保者,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也更高。 -
政策依据
该标准根据广东省年度社平工资动态调整,2025年江门执行全省统一缴费基数上下限,16200元为当前上限。
选择这一基数需综合考虑收入水平与长期福利,高收入者通过顶格缴纳能最大化社保权益,但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承担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