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佛山,社保基数17900元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扣除金额需结合五险一金缴纳额及专项附加扣除计算。以2024年社保缴费标准为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8%(1432元)、医疗保险1.5%(268.5元)、失业保险0.2%(35.8元),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公积金按5%下限估算(860元),税前扣除总额约2596.3元。应纳税所得额=17900-5000(起征点)-2596.3=10303.7元,对应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个税约为820.37元/月。
分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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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扣除部分
- 养老保险:17900×8%=1432元
- 医疗保险:17900×1.5%=268.5元
- 失业保险:17900×0.2%=35.8元
- 工伤保险:个人无需缴纳
- 公积金:按最低比例5%估算(基数1720元),1720×5%=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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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5000起征点-社保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如有)。若仅扣除社保和公积金:17900-5000-2596.3=10303.7元,适用10%税率,个税=10303.7×10%-210=820.37元。 -
影响因素
- 实际个税可能更低:如有子女教育、房贷等专项附加扣除(需提供证明材料)。
- 社保基数调整:2024年佛山养老/医疗缴费基数上限分别为26421元、5626元,17900未超上限,按实际基数计算。
提示:以上为估算值,实际扣税以税务系统核算为准,建议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或个税APP查询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