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3月1日起实施的佛山社保缴费政策,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整体标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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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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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3315元(2024年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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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16575元(2024年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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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 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一致,下限3315元,上限165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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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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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3359元(2024年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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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16797元(2024年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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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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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1510元(佛山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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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16797元(2024年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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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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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4199元(2024年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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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16797元(2024年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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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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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2025年3月1日起佛山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2080元,因此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同步调整为2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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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所有险种上限均以2024年佛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基准,具体数值需以官方发布的统计结果为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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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固定不变,中途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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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工资低于下限,将按下限标准缴费;若高于上限,则按上限标准缴费。
15600元超出了佛山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16575元) ,不符合现行政策要求。建议根据实际工资调整至合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