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存在上下限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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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2025年佛山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202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024年佛山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6668元 ,因此上限为: $$6668 \times 300% = 19904 \text{元/月}$$
(注:部分早期政策文件可能仍采用2017年数据,需以最新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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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下限为 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2024年数据为: $$6668 \times 60% = 4001 \text{元/月}$$
(若职工月均工资低于此数值,则按全省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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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社保基数每年调整一次,通常与职工工资挂钩,但调整后全年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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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性收入范围 :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1-12月工资性收入月平均额确定,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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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以上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佛山市地方政策制定,确保职工权益。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职工月均工资超过上限(如9900元)但未达到300%标准,需以300%为缴费基数;若低于下限(如9900元)但高于60%标准,则按实际工资计算。建议职工关注佛山市社保部门最新通知,以确认具体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