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3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社保政策,佛山市社保基数5500元是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的标准,适用于广州市及省级直属单位。具体说明如下: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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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范围
5500元为广州市、广东省直单位(如省属企业、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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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依据
该标准按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9167元)的60%确定。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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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全省统一为27501元/月,按2023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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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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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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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下限为4767元(佛山地区),上限275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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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下限2080元(2025年3月调整),上限28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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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史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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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标准 :下限3100元,上限181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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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前 :下限4492元,上限9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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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调整 :失业保险下限升至208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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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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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60%-300%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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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与全省平均工资挂钩,下限则保障职工基本生活。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公开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