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社保缴费政策,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中“20000元”和“5000元”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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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通常为珠海市2025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即5000元×300%),属于单位缴费基数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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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为珠海市2025年社会平均工资(即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单基数”与“双基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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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基数” :指单位缴费基数与个人缴费基数相同,均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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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基数” :单位缴费基数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准,个人缴费基数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准。
三、差异产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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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300%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00%,则个人缴费基数按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如珠海市2025年5000元×300%=15000元)计算,单位缴费基数仍按实际工资总额(如20000元)确定,此时两者产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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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特殊人员工资
如退休返聘人员,其工资可能不参与社保缴费基数计算,导致单位缴费基数与个人无关。
四、实际案例
以王经理为例,2025年月平均工资为20000元,珠海市社会平均工资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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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 :15000元(5000元×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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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基数 :20000元(实际工资总额)。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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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如15000元)是政策规定的强制标准,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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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如5000元×60%=3000元),则按3000元计算缴费基数。
以上信息综合了珠海市社保政策及搜索结果,具体执行以珠海市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