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社保基数16700元扣税多少?
根据相关规定,湖南娄底社保基数为16700元时,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和相应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社保费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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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 个人缴纳比例:8%
- 个人缴纳金额:16700元 * 8% = 13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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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 个人缴纳比例:2%
- 个人缴纳金额:16700元 * 2% = 33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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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 个人缴纳比例:1%
- 个人缴纳金额:16700元 * 1% = 1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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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 个人无需缴纳,由单位承担
个人所得税计算
根据湖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标准,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专项扣除 - 起征点(3500元/月)
-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假设没有专项扣除,则:
- 应纳税所得额 = 16700元 - 1336元 - 334元 - 167元 - 3500元 = 11363元
根据湖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1363元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元。
- 应纳税额 = 11363元 * 20% - 555元 = 2272.6元
总结
- 社保费用:养老保险1336元 + 医疗保险334元 + 失业保险167元 = 1837元
- 个人所得税:2272.6元
湖南娄底社保基数16700元时,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为1837元,个人所得税为2272.6元。总计扣除金额为410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