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养老金计算规则,以社保基数为5900元的退休人员为例,其养老金主要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具体金额取决于缴费年限、历年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等因素。以下是详细计算方式:
1. 个人账户养老金
- 计算公式: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计发月数
- 影响:个人账户储存额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及利息累积相关,计发月数由国家统一规定。
2. 基础养老金
- 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 = (P + P × i)÷ 2 × n × 1%
- P:退休上年度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i:本人历年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工资 ÷ 当年社平工资的平均值)
- n:累计缴费年限
- 影响: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基础养老金越高。
3. 过渡性养老金
- 计算公式:过渡性养老金 = 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 × 缴费年限 × 1.2%(或1%)
- 适用人群:首次参保时间在1996年1月1日之前,或之后参保但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提示
养老金金额会随政策调整和缴费年限变化而变化。建议通过社保部门或相关平台查询具体金额,或咨询当地社保机构获取更精确的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