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5元
根据湖南省衡阳市的社保基数和个税计算规则,月工资8500元(税前)的个税计算如下:
一、社保扣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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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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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1%、医疗保险2%、住房公积金6%,公积金比例可能因单位政策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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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单位按职工工资的17%比例缴纳五险一金,则每月扣除金额为:
$$8500 \times 17% = 1445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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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
- 当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收入8500元时,应纳税所得额为: $$8500 - 1445 - 5000 = 2455 \text{元}$$
二、个税计算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2455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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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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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算扣除数 :105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2455 \times 10% - 105 = 245.5 - 105 = 140.5 \text{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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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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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实际缴纳比例低于17%,需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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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可进一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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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清缴
- 个税计算以全年综合所得为依据,若全年扣除后无需纳税,但每月可享受预扣预缴。
月工资8500元在衡阳市扣除社保后,应纳个人所得税约为 140.5元 (具体金额可能因单位政策或专项扣除存在1元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