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职工医保缴费方式主要分为一次性补缴和逐年缴费两种,具体选择需根据缴费年限和经济条件决定。若退休时已缴满当地规定年限(通常为15年),则无需再缴即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未缴满的可通过补缴或延缴至规定年限,补缴基数通常按上年度社平工资计算,比例在5%-6.5%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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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适合经济宽裕者,按退休时当地社平工资或递增基数(如年增5%-10%)计算费用,补缴后立即享受退休医保待遇,无需再缴费。例如,某地要求补缴10年,可按当前社平工资×6.5%×10年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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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年缴费:适合资金紧张者,按月以社平工资为基数缴纳单位部分费用(个人部分通常免缴),缴费期间享受在职医保待遇,缴满年限后转为退休待遇。此方式灵活性高,但需持续缴费至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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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失业期间医保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跨地区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军人服役年限视同医保缴费年限。若单位欠缴,需补足费用方可恢复待遇。
建议退休前提前规划医保缴费,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年限与基数,避免因断缴影响待遇。经济允许时优先选择一次性补缴,长期更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