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在武汉就医报销需根据是否办理异地备案分两种情况处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已办理异地备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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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武汉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费用可直接由医保基金支付,个人仅需支付自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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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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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通过“深圳医保”公众号、官网或小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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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窗口 :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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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办理异地备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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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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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费用 :在武汉住院期间,需先行支付全部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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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出院后携带以下材料至深圳医保异地报销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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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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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医院公章的费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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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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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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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结算 :医保机构审核后,将报销金额支付至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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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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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需在武汉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已办理异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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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需满足常住内地备案或市外转诊条件,且选择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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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门诊费用需在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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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材料 :使用高值耗材或进口材料时,需额外提供材料条形码复印件或医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