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参保人员类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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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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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医保目录内费用可报销50%,年度最高报销不低于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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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如一级、二级医院)的门诊报销比例未明确提及,但参考其他地区政策,通常在50%-8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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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扩大至37类病种,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50%;11类门诊特殊疾病参照住院标准报销。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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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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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500元,报销比例50%-55%(70岁以上老人降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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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300元,报销比例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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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报销比例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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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
- 住院费用累计报销上限为25万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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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普通门诊药品报销比例50%-90%,具体视药品种类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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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70岁以上老人、学生儿童等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享更高比例报销。
注意 :以上信息综合自2024-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实际报销以医保部门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