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特殊群体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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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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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85%(起付线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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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75%(起付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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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70%(起付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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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跨省就医
- 起付线统一为10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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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住院报销取消起付线,比例在统一基础上提高10%。
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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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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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70%(年度最高报销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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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80%(年度最高报销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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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两病”)
- 高血压、糖尿病:用药报销比例70%,单次用药量放宽至6个月,支持“一站式”结算。
三、其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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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普通住院8万元,门诊统筹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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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跨市/跨省就医按市内标准结算,急诊转入院等四类人员除外。
以上信息综合自天水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