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础报销比例(按医疗机构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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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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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0%(乡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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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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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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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5%(县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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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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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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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5%(市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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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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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病保险补充报销(适用于合规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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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基数 :超过5000元(低保/特困人员降至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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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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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万元:50%-80%(不同层级医疗机构提高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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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5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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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元:60%-8%(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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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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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优惠 :每满5年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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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城市(如庆阳)自2025年7月起统一提高住院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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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诊疗项目需先自付10%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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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为当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不低于5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自甘肃省医保局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