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人员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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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260元/年(按近三年全市参保职工平均年门诊费用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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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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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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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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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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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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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1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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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17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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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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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360元(部分9种慢特病如血友病、透析等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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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85%(普通慢特病)或90%(特殊药品)
三、门诊两病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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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0%(糖尿病、高血压等药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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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执行相应等级医疗机构起付金
四、异地就医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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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 三级医疗机构50%,二级医疗机构60%,一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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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限额 :与本地门诊统筹一致
说明 :以上信息综合自咸阳市医保局官方政策及权威渠道,具体执行以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