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项目,具体如下:
一、核心报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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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覆盖住院期间所有合规费用,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及手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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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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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可报销50%,年度最高350元(如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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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37类疾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50%,部分参照住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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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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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 :含产前检查费及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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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相关费用
急诊留观7日内转入住院的医疗费用可报销,急诊门诊费用部分区域不设起付线。
二、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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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及儿童 :意外伤害门诊、18万元以下年度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500元,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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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 :70岁以上10万元以下年度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500元,报销50%)。
三、不予报销情形
- 自购药品、工伤、境外就医、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等。
四、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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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一级医院65%(无起付线),二级医院60%(起付300元),三级医院55%(起付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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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累计费用超5000元后分段报销,最高补偿1.1万元(如湖北省)。
以上政策可能因地区差异略有不同,建议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