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医保政策,异地医保家属 不能直接使用其医保卡住院结算 ,但可通过家庭共济功能支付个人负担的门诊费用。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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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住院结算限制
医保卡仅限参保人本人使用,异地住院需自行垫付费用,回参保地报销。目前陕西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门诊和住院费用,但住院费用仍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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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支持个人负担费用
西安职工医保支持家庭共济功能,参保人可将个人账户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子女,用于支付异地就医时由个人负担的门诊费用(如挂号、检查、药品等)。此功能覆盖省内不同统筹区(如西安与宝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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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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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门诊自费部分,不可用于住院报销、特殊药品或高额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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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确保所有家庭成员均已参保并完成账户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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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异地家属住院需自行垫付,但可通过家庭共济支付个人负担的门诊费用,住院报销仍需回参保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