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社保缴费基数为13600元时,医保卡每月返还金额根据年龄分段计算:35岁以下职工返还108.8元,35-45岁返还136元,45岁以上职工返还272元。退休人员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4.3%(70岁以下)或4.8%(70岁以上)返还,具体金额需结合当地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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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返还标准
医保个人账户返还比例与年龄挂钩:35岁以下按缴费基数的0.8%计算(13600×0.8%=108.8元),35-45岁为1%(136元),45岁以上为2%(272元)。此部分资金来源于个人缴费(2%)和单位缴费的划拨部分,可直接用于医疗消费。 -
退休人员返还规则
退休后不再缴纳医保费,返还金额与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相关。咸宁现行标准为70岁以下按4.3%返还,70岁以上按4.8%,若参考2024年缴费基数下限4007元推算,月均工资约为6805元,则70岁以下退休人员每月约返还292.6元(6805×4.3%)。 -
缴费基数与比例关系
社保基数13600元对应的医保总费率为10%(单位8%+个人2%),个人每月需缴纳272元(13600×2%)。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进入账户,单位缴费按年龄比例补充划入,例如45岁以上职工单位再划入1%(136元),合计2%返还。 -
使用范围与注意事项
医保卡余额可用于门诊、购药及住院自费部分,但不可提现或挪作他用。若缴费基数调整或政策变动(如门诊共济改革),返还比例可能同步更新,建议通过“鄂汇办”APP或政务服务网查询实时数据。
提示:实际返还金额可能因政策微调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定期核对账户明细,并关注咸宁市医保局官方通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标准与职工不同,需单独咨询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