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咸宁,社保基数12700元属于第三档,该档缴费基数上限为20415元,下限为4007元,适用于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等9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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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位划分依据
湖北省社保缴费基数分为三档,咸宁属于第三档,月标准为6805元。个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20415元)按上限核定,低于下限(4007元)按下限核定。 -
12700元的档位归属
12700元介于第三档的上下限之间(4007元≤12700元≤20415元),因此属于该档正常申报范围,需按实际工资申报缴费。 -
申报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需在每年核定周期内据实申报职工工资,未及时申报或虚报可能影响社保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在缴费基数上下限间选择档位。
若需调整缴费基数或查询具体比例,建议通过当地社保部门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政策。